这部记录片讲述了三位死刑犯的故事。他们是死刑犯A,殺害好友後勒贖的罪犯;陳昱安,砍殺父親111刀的罪犯;以及鄭捷,於捷運上隨機殺人的罪犯。它们被司法标记为“死刑犯”,但作为人的身份,却被人们所忽视。他们的亲人所承受的痛苦,更是无人知晓。导演李家驊曾长期关注司法议题,他选择了这几个犯罪各异的死刑犯作为主角,有人仍在服刑,有人自杀身亡,有人已被枪决。在“杀人偿命”的正义旗帜下,他们的命运不同,但在律师和死囚家属面前,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的。整部片以平实的采访片段和报道影像,不拘泥于法条本身,而是深刻表达导演对人们处境的关怀。它回顾了台湾现代司法死刑史,同时也提出了对现行制度的质疑。